濉溪县人社局重视“民生工程” 宣传工作
为发挥舆论宣传作用,进一步落实好局系统“民生工程”,濉溪县人社局对各级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发表的“民生工程”稿件给予奖励。县级电台、电视台上稿每篇奖励10元;市级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上稿每篇奖励50元;省级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上稿每篇奖励300元;中央级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上稿每篇奖励500元。由于实行这种办法,激励了写稿人员的积极性。去年,该局县级电台、电视台上稿25篇;市级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上稿8篇;省级刊物上稿1篇。